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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中懸浮物定義
水中懸浮物指懸浮在水中的固體物質,包括不溶于水中的無機物、有機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懸浮物含量(污泥濁度)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標之一。水中懸浮物是造成水渾濁的主要原因。
二、污泥濃度傳感器特點
1.本產品是一款測量溶液懸浮物濃度(污泥濁度)的設備,采用光學測量方法,無需化學試劑;
2.內置溫度變送器,具有自動溫度補償功能;
3.采用調制光信號,減少可見光干擾;
4.廣泛應用于水處理、水產養(yǎng)殖、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行業(yè)。
三、污泥濃度傳感器技術參數
測量要素:懸浮物濃度、溫度值。
電極尺寸:長134mm,外徑30mm。
電氣接口:螺紋為3/4螺紋,方便安裝。
防護等級:IP68;
電極壽命:電極使用周期1年左右。
電極維護:設備本身一般不需要日常維護。
電極標定:現場水樣的懸浮物濃度(污泥濃度)實際測量值與設備出廠用標準液校準的校準值有所差距,且差距大小取決于兩種溶液懸浮物/污泥的同質性。但是實際現場不同成分的懸浮物質對光的吸收能力都不一樣,且存在一定的線性關系,所以現場人員若想要測量數值準確,必須進行現場校準,更改設備的測量斜率。(該設備在出廠前通過硅藻土混合溶液校準,支持485命令校準)
工作溫度:0~40℃
電極耐壓:<0.1MPa
響應時間: ≤30sec
外殼材質:耐腐蝕塑料、不銹鋼
流速要求: <3m/s
通信接口:RS485
測量范圍:0~5000mg/l,0-1000mg/l,0-200mg/l及以下量程均可
測量誤差:±5%F.S.(取決于污泥同質性)
分辨率:0.1mg/L
污水排放標準:懸浮物屬于二類污染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規(guī)定,根據污水排放去向不同,將污水排放劃分為三級排放標準。
國標規(guī)定,根據企業(yè)生產性質不同(詳情請參照國標),98年之前建設單位:一級排放標準20~100mg/l,二級排放標準30~800mg/l,三級排放標準<400mg/l。
98年之后建設單位:一級排放標準20~70mg/l,二級排放標準30~800mg/l,三級排放標準<400mg/l。
四、安裝注意事項
1.設備在水中可任意方向放置,佳的放置方向為水平放置,可減少水中雜物和異物沉積對測量帶來的影響。
2.懸掛傳感器時應避免由于水流造成的傳感器撞擊墻面或者其他水利設施。如果水流很急,請固定傳感器。
3.安裝設備離水面深度不超過2米。
4.考慮到水位的波動, 建議將設備沒入zui低水位30cm以下。
5.設備應放置在無氣泡的水域中。
五、使用注意事項
1.設備中含有敏感的光學元件和電子部件,確保設備不要受到劇烈的機械撞擊,使用中避免對設備直接施加任何機械應力。
2.設備安裝時盡量避免線纜過于緊繃或受力,避免設備被陽光暴曬。
3.請勿強制轉動自清潔刷轉軸,定期檢查自清潔刷是否正常工作,是否有損壞。
4.請不要用手觸摸測量窗口,避免測量窗口產生損傷。
5.測量和校準設備時避免設備表面附著氣泡,尤其是測量窗口,定期檢查測量窗口是否有附著物及結垢;可用自來水清洗,用濕潤的軟布進行擦拭,對于一些頑固的污垢,可以在自來水中加入一些家用洗滌液來清洗。切勿劃傷測量窗口,若測量值過高、過低或數值持續(xù)不穩(wěn)定,請檢查變送器的測量窗口是否潔凈。。
6.原則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標定校準設備,長期使用建議每3個月校準一次,校準頻度應根據不同的應用條件適當調整(應用場合的臟污程度,化學物質的沉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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